日前,群众举报四川博思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无证办学、非法招生,以冬令营集训形式开展小升初择校集训活动;同时其广告宣传涉嫌对升学、通过考试或者对教育、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。根据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广告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〉实施办法》和市教育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工商局、市公安局《关于规范开展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活动的公告》规定,市教育局责成锦江区和龙泉驿区教育局牵头,深入调查,严肃处理。
经查,该公司位于锦江区菱窠路266号华润中环广场和位于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商业街社区爱明街11号的培训点属于无证办学、招生。区教育局均已分别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,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前不得招生。该公司约谈后,已将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上涉及“冬令营”“小升初择校”等违法违规办学的宣传全部删除;同时书面承诺并在门户网站上刊登声明,消除不良影响。
特此通告。
本文来源:成都教育网